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9 19:07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3 條
用戶有拒絕或遲延給付資費之情事,經營者應定相當期限催告用戶給付積欠之資費,催告期限屆滿前,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停止提供通信服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