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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中小企業認
定標準之事業。
本辦法所稱創新,指中小企業進行全新或改良之商品或服務、技術、生產
流程、行銷、組織運作或其他各類型創新活動。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