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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產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4 條
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所述之組合式風壓及冰所產生之荷重,應乘以附表一七四~一、附表一七四~二及附表一七四~三之荷重安全係數。
特級線路支持物之設計,其水平跨距不得超過相同設計條件下,一級線路所規定之百分之八十。
一級線路之荷重安全係數如附表一七四~一及附表一七四~二所示。
二級線路之荷重安全係數如附表一七四~二及附表一七四~三所示。
圖表附件:
表一七四~一:一級線路鐵塔之荷重安全係數.PDF
表一七四~二:一級線路電桿、鐵柱、支線或支撐桿之荷重安全係數.PDF
表一七四~三:二級線路之荷重安全係數.PDF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