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17 11:44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受輔導轉學、休學或類此處分之學生,於學生申評會未作成評議決定書前
,學校應同意其繼續留校就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