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7 00:11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2 條
期貨結算會員因期貨結算所生之債務,其債權人對該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有優先受償之權,其債權人優先受償順序如下:
一、期貨結算機構。
二、期貨交易人。
三、期貨結算會員。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