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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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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管理外匯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左列國外輸入貨品,應向財政部申請核明免結匯報運進口:
一、國外援助物資。
二、政府以國外貸款購入之貨品。
三、學校及教育、研究、訓練機關接受國外捐贈,供教學或研究用途之貨品。
四、慈善機關、團體接受國外捐贈供救濟用途之貨品。
五、出入國境之旅客及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隨身攜帶行李或自用貨品。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