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11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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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全文 4 條自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標準依房屋稅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