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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審計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審計機關審核各團體或私人領受公款補助款項,如發現有違背法令或與指
定用途不符或未依計畫有效運用者,應通知主管機關予以糾正、追繳或提
出改善意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