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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從事研究人員兼職與技術作價投資事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從事研究人員得參與研發成果之推廣及洽談。但應迴避其兼職或技術作價投資案件之審議或核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