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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事審判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高等軍事法院管轄案件如下︰
一、將官、校官及其同等軍人犯罪之初審案件。
二、不服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初審判決而上訴之案件。
三、不服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