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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交易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7 條
證券交易所依法令或上市契約之規定,或為保護公眾之利益,就上市有價證券停止或回復其買賣時,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