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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替代役役男傷病住院屆滿役期未癒,准予繼續治療者,於繼續治療期間,每月按後期役男薪俸額度發給照護金。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