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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 3~5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考試 > 考選部 > 公務人員考試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