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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休閒農業區規劃書或規劃建議書,其內容如下:
一、名稱及規劃目的。
二、範圍說明:
(一)位置圖:五千分之一最新像片基本圖並繪出休閒農業區範圍。
(二)範圍圖:五千分之一以下之地籍藍晒縮圖。
(三)地籍清冊。
(四)都市土地檢附土地使用分區統計表;非都市土地檢附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編定統計表。
三、限制開發利用事項。
四、休閒農業核心資源。
五、區內休閒農業相關產業發展現況。
六、整體發展規劃,應含發展願景及短、中、長程計畫。
七、輔導機關(單位)。
八、營運模式及推動管理組織。
九、財務自主規劃及組織運作回饋機制。
十、既有設施之改善、環境與設施規劃及管理維護情形。
十一、預期效益。
十二、其他有關休閒農業區事項。
前項第八款推動管理組織,應負責區內公共事務之推動。
休閒農業區規劃書與規劃建議書格式,及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