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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者,其就學費用減免額度,依公立國民中、小學之就學費用減免額度計算。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減免額度較優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