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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大學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依本法規定修讀各級學位,得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部分科目學分;其學分採認比率、要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