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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組織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施行日期,除第 2  條第 6  款有關政府採購資訊體系之建立與管理外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