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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消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義勇消防人員之訓練分為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幹部訓練、常年訓練及其他訓練。
前項基本訓練課程,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餘訓練課程由各級訓練機關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