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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住宅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接受自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其土地於興建期間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前項土地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後,未依建築主管機關核定建築期限完工者,應自核定期限屆滿日當年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第一項申請程序、前項申報改課程序及未依規定申報之處罰,依土地稅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