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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6 條
以自任耕作為目的,約定支付地租使用他人之農地者,為耕地租用。
前項所稱耕作,包括漁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