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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戶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戶政事務所受理閱覽戶籍資料,核發中文、英文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一、閱覽戶籍資料:每次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二、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三、英文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一百元。同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者,自第二份起每張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四、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每張收費新臺幣十元。
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重複或錯誤,經重新配賦或更正而須請領戶籍謄本者,免收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