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勒戒處所對於受觀察、勒戒人得經常不定期實施尿液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