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31 條
再審之聲請,於再審判決前,得撤回之。
撤回再審聲請之人,不得更以同一原因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