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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刑事訴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被告或自訴人之代理人準用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於被告之代理人並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