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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關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保稅工廠得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之規定,向海關申請於廠區內設立自用保稅倉庫。
前項自用保稅倉庫應與廠區其他部分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