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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5 條
法定機關編制內有給之民選公職人員及外國人任第二條所定職務者,準用本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