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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食品藥物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款所稱中央主管機關之准用許可字號,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本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完成登錄,取得之登錄字號及產品登錄碼。
二、依本法第十八條所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所定之編號。
三、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取得之查驗登記許可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