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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1 條
戶地測量應按地籍調查表所載認定之界址,逐宗施測。
地籍調查時未到場指界之土地所有權人,得於戶地測量時,補辦地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