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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EN
法規類別: 憲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5 條
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