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編章節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金融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所稱農業金融業,包括下列各款:
一、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
二、農會信用部。
三、漁會信用部。
四、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五、財團法人全國農漁業及金融資訊中心。
六、其他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公告之農業金融相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