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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二 章 鐵路修建
第 五 節 軌枕、墊鈑及道碴
注油木枕及軟質木枕應盡可能加設墊鈑。
道碴道床之截面及材質應符合規範所定標準,其他道床之截面及材質,由鐵路機構定之。
普通木枕、混凝土枕、橋梁木枕、道岔木枕之尺寸及規範間隔,由鐵路機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