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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生物製劑收費標準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5 月 10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疾病管制目
附檔: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適用範圍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製造及委託製造供應之生物製劑。
本標準所稱生物製劑為抗蛇毒血清。
本條文有附件 第 4 條
生物製劑製造供應之品目及收費金額如附表。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日修正之第四條附表,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