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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裁判字號: 52 年台上字第 1925 號
土地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 EN
土地總登記,由土地所有權人於登記期限內檢同證明文件聲請之。如係土地他項權利之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共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