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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機關檢索結果

高雄市政府

序號 網頁標題
21.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體育有功人員表揚要點
項總會主辦錦標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際性比賽榮獲佳績。3.代表本市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教育部舉辦之甲級聯賽及其他經評選會認可之國內重大競賽獲前二名或破該項比賽紀錄,或教育部舉辦之乙級聯賽獲第一名。(二)績優教練獎:須提出具有教練、指導團隊(或學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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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蓮池潭水域運動中心使用管理須知
經允許從事烤肉、炊事、施放煙火,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四)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五)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六)嚴禁夜間十時後使用擴音設備。(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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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三民槌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二)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三)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四)本場不負保管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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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鳳山運動場使用管理須知
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破壞場地、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七)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八)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礦泉水除外)、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九)嚴禁未經本局同意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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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興仁棒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三)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四)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原狀修復或照價賠償。五、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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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五甲籃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六)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七)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八)本場不負保管私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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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大寮靶場使用管理須知
肉、炊事、施放煙火、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十二)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十三)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靶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十四)禁止私人從事教學行為。(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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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五甲網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四)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五)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六)未經本局核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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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三民木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二)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三)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四)本場不負保管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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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經前一屆全國運動會或全民運動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五個以上縣市及超過五隊(人)參加;或經前一屆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四個以上縣市及超過四隊(人)參加之全國性單項運動競賽。二、全國單項體育團體:指內政部核准立案並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或暫行承認,或經教育部核准辦理前款所列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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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經前一屆全國運動會或全民運動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五個以上縣市及超過五隊(人)參加;或經前一屆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四個以上縣市及超過四隊(人)參加之全國性單項運動競賽。二、全國單項體育團體:指內政部核准立案並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或暫行承認,或經教育部核准辦理前款所列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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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場。(二)六歲以下兒童應由成人陪同。(三)本場不負保管私人財物之責任。(四)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五)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六)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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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苓雅運動中心壁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隨身攜帶。(三)如有身體不適或患有不適合激烈運動之疾病,請勿入場運動。(四)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五)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六)禁止私人從事教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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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國性或國際性競賽前三名,且該競賽項目須有六隊(人)以上參加。三、最近一屆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或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正式競賽前三名。四、所屬選手經本市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遴選或選拔為全國運動會或全民運動會本市培訓選手。第五條依前條規定申請補助者,應於比賽日前一個月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報名表影本、競賽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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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五個以上縣市及超過五隊(人)參加。(二)競賽規程經教育部核准,並經前一屆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四個以上縣市及超過四隊(人)參加。二、全國單項體育團體:指內政部核准立案並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所承認或暫行承認之全國性單項體育團體。三、體育團體:指本市體育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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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式競賽。第五條本市選手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東亞運動會或國際性身心障礙者運動會,或參賽成績優良者,得申請發給國際競賽獎助金;其獎助標準如附表一之一。前項選手,以比賽日前連續設籍本市二年以上者為限。第六條本市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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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式競賽。第五條本市選手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運動會、世界大學運動會、東亞運動會或國際性身心障礙者運動會,或參賽成績優良者,得申請發給國際競賽獎助金;其獎助標準如附表一之一。前項選手,以比賽日前連續設籍本市二年以上者為限。第六條本市選手參加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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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隨身攜帶。(三)如有身體不適或患有不適合激烈運動之疾病,請勿入場運動。(四)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五)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六)禁止私人從事教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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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林園壘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三)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四)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五、有下列情形者,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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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五個以上縣市及超過五隊(人)參加。(二)競賽規程經教育部核准,並經前一屆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列為正式競賽項目,且有四個以上縣市及超過四隊(人)參加。二、全國單項體育團體:指內政部核准立案並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所承認或暫行承認,或經教育部核准辦理前款所列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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