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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機關檢索結果

高雄市政府

序號 網頁標題
1.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歷史法規
為個人運動種類。(六)經教育局同意支援他校(含完全中學)之教練或擔任本市全國運動會、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及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代表隊教練者,其指導參加比賽績效最高採計以總分百分之五十為上限。(七)第四款積分之採計,以競賽秩序冊或技術手冊登記為教練者為限。但有特殊情形,經評委會認定者,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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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理業務食品衛生業務藥政業務醫政業務疾病管制業務公開資訊資訊安全政策及適用範圍身分關係揭露專區交通指南身心障礙整合門診出版品補助公告專區整體計畫收費標準退休人員專區附屬醫院統計資訊醫療及長照機構督導考核專區個人資料保護業務相關資訊衛生大事紀雙語詞彙訓練講習個人資料保護業務統計資訊雙語詞彙相關資訊附屬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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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住宅管理要點
住民住宅之出租以戶為單位,每戶應居住四人以上,並以承租人本人與其配偶、直系血親及未滿二十歲或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二親等旁系血親為限。但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七、安置戶及承租人應繳納下列費用:(一)租金:每戶每月新台幣三千五百元整。(二)其他費用:水電(含公共設施水電分攤費用)、瓦斯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media%3dprint%26id%3dGL001406 庫存頁面
4.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美濃客家文物館收費標準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美濃客家文物館收費標準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列印時間: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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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應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資訊作業管理要點
生局另定之。三、各機關查詢健保WebIR之法令依據及應用目的如下:(一)依據社會救助法、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高雄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高雄市生育津貼發給辦法,辦理社政相關業務。(二)依據傳染病防治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1492 庫存頁面
6.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支援機關團體活動救護要點
活動:人數達一千人以上,且持續二小時以上之活動及運動競技比賽。(二)特定活動:為特殊疾病病友、老人或身心障礙者舉辦而有醫療上特殊需求之活動。前項第一款活動屬室內會議、展覽或參觀旅遊等靜態活動者,得不予支援。四、主辦單位申請本局支援緊急醫療救護工作,應於活動日二十日前繕具申請書(如附件)向本局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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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紅毛港文化園區門票及船票收費標準
十九元。三、一次購買一萬張以上,每張票價新臺幣四十九元。免費入場一、身高八十公分以下之兒童。二、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名。三、持有紅毛港文化園區鄉親入園證之本人。四、持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導遊人員執業證者。備註:一、購買半票或免費入場者,應出示證明其身分之相關證件。二、本表所稱
https%3a%2f%2foutlaw.kcg.gov.tw%2fLawContent.aspx%3fid%3dGL000409 庫存頁面
8.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體系-社會局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體系-社會局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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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作業要點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核作業要點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跳到主要內容區塊主管法規查詢系統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網站導覽使用手冊回首頁請輸入關鍵字整合查詢請輸入關鍵字整合查詢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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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設置自治條例
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三、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五、經公立醫院證明身心障礙致不能執行職務。董事、監事有前項情形之一或無故不出席董事會議、監事會議達二次者,應予解聘。董事、監事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予解聘:一、行為不檢或品行不端,致影響本機構形象,有確實證據。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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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立圖書館設置自治條例
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三、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五、經公立醫院證明身心障礙致不能執行職務。董事、監事有前項情形之一或無故不出席董事會議、監事會議達二次者,應予解聘。董事、監事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予解聘:一、行為不檢或品行不端,致影響本館形象,有確實證據。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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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國家體育場睦鄰作業須知
放:導覽宣傳品及紀念品乙份(免費入場者,恕不發放紀念品)。三、優惠對象資格:(一)免費使用對象:1.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文件)2.志工(需出示志工榮譽證)3.帶團導遊(需出示導遊證)4.六歲以下孩童(需由大人陪同)5.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二)半價使用對象:七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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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國家體育場導覽服務申請須知
放:導覽宣傳品及紀念品乙份(免費入場者,恕不發放紀念品)。三、優惠對象資格:(一)免費使用對象:1.身心障礙者及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一人(需出示身心障礙證明文件)2.志工(需出示志工榮譽證)3.帶團導遊(需出示導遊證)4.六歲以下孩童(需由大人陪同)5.六十五歲以上之長者(二)半價使用對象:七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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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鳳山體育館使用管理須知
一)嚴禁穿著破壞場內木質地板之鞋類(如高跟鞋、釘鞋及硬底皮鞋等)入場。(二)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三)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館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四)本館不負保管私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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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陽明棒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三)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四)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五、有下列情形者,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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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勞工壘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三)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四)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之整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五、有下列情形者,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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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鳳西網球場使用管理須知
炊事、施放煙火、聚賭、玩遙控飛機及其他違法、危險或妨礙他人活動之行為。(四)嚴禁攜帶寵物進入。但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不在此限。(五)嚴禁抽菸、喝酒、嚼食口香糖或檳榔、飲食(不含礦泉水)、亂丟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本場之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六)未經本局核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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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老人照顧服務辦法
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格檢查表。三、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載有戶內現住人口記事之戶籍資料。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但非身心障礙者免附。五、低收入戶證明。但申請自費照顧服務者免附。區公所受理前項但書之申請後,應儘速完成申請文件之書面審查並彙送主管機關審核。本市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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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照顧辦法
身心障礙者日間及住宿照顧辦法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跳到主要內容區塊主管法規查詢系統TogglenavigationTogglenavigation:::網站導覽使用手冊回首頁請輸入關鍵字整合查詢請輸入關鍵字整合查詢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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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高雄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法規內容-高雄市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辦法
。第六條申請人無配偶之受寄養家庭,兒童及少年總人數,不得超過二人,且其中未滿二歲兒童、發展遲緩兒童及身心障礙者合計不得超過一人;與配偶共同提出申請之受寄養家庭,兒童及少年總人數不得超過四人,且其中未滿二歲兒童、發展遲緩兒童及身心障礙者合計不得超過二人。前項受寄養家庭內兒童及少年總人數,係受寄養家庭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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