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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入學及招生考試規費收費標準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2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中央警察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入學及招生考試規費項目如下:
一、考試報名費。
二、成績複查費。
考試報名費收費如下:
一、博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三千元。
二、博士班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三千元。
三、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元。
四、碩士班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初試:每人新臺幣三百四十元。但低收入戶者,減半收費。
六、學士班四年制入學考試複試:每人新臺幣八百四十元。但低收入戶者,減半收費。
七、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八、警正班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九、警佐班第一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警佐班第二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一、警佐班第三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二、消佐班第一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十三、消佐班第二類招生考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
成績複查費,每人每科新臺幣五十元。
本大學招生簡章及報名書表置於網路供應考人下載使用,不另收費。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